欢迎来到学习窗!

咨询热线 4008888780

位置:绍兴学习窗 > 绍兴财会金融 > 绍兴会计职称 > 绍兴中级职称

绍兴学天教育中级会计《经济法》重要考点:保险合同的变更

授课机构:绍兴学天教育培训学校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迪荡新城昆仑国际1号楼2202室

网报价格:¥电询

课程原价:¥电询

咨询热线:4008888780

课程详情 学校简介 学校地址 网上报名

关键词:绍兴中级会计职称培训 绍兴学天教育培训学校

学天教育是一家专注于工程、医卫、教师、财经领域辅导培训的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主营项目包括:工程类——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师、BIM工程师;医药类——执业医师、执业药师;教师类——教师资格证、教师招聘考试、特岗教师考试;财经类——初/中级经济师、初/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银行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等。

绍兴学天教育中级会计《经济法》重要考点:保险合同的变更

2020年中级会计师考试时间为9月5日至7日,很多考生已经进入了备考状态,学天教育整理了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重要考点:保险合同的变更,供大家参考学习:

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

保险合同的变更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变更(常见于财产保险)

1.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

2.保险标的已交付受让人,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承担保险标的毁损灭失风险的受让人主张行使被保险人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019年新增)

3.保险标的转让,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

【注意】一般情况下只需要通知保险人,无需经过其同意。

【理解】货物运输合同允许保险单随货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只需投保方背书即可转让。

4.被保险人、受让人依法及时向保险人发出保险标的转让通知后,“保险人作出答复前”,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主张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019年新增)

(二)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

1.一般情况下,变更保险合同的内容需要取得“保险人的同意”,但是在“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

2.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变更受益人,当事人主张变更行为自变更意思表示发出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变更受益人未通知保险人,保险人主张变更对其不发生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人民法院应认定变更行为无效。

5.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变更受益人,变更后的受益人请求保险人给付保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详情请扫码添加微信了解

2、免费热线电话: 400 8888 780

绍兴学天教育培训学校简介

  • 学校名称:绍兴学天教育培训学校

    固定电话:4008888780

    授课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迪荡新城昆仑国际1号楼2202室 预约参观